全院师生:
根据学校下达《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重资环职院〔2022〕114号)文件精神后现进行国家助学金公示,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核,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上,认定 向凤周、先世东、伍小琼、刘燕、曾鹭、王家财、代洪强、周呈、杨洋、王帅、段小凤、向永梽、胡章 等13名学生参与继续教育学院本学年的国家助学金申请。现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07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11月10日下班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院院长或辅导员反映。反映人员请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学院院长:陈俊安 电话:13883305235
邮箱:79150299@qq.com
附件:继续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参评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