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1级、2022级高职扩招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重资环职院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第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第三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请你务必在2023年10月15日前联系学校,完成学籍学年注册相关手续,未按时完成学籍学年注册手续的,学校将予以退学处理。
请你于2023年10月15日前联系学校办理学籍学年注册手续,若因你个人原因逾期未及时联系学校办理学籍学年注册而导致的退学等一切后果,由你本人自行承担。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你于2023年10月15日前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辩和陈述,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日